湖南師大附中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發布:學生發展處 來源:未知 日期:2018-09-14 人氣:
湖南師大附中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2018年7月修訂)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22號)的要求,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的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依據上級部門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組織機構、職責
1.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 長:陳迪勛(電話13707480108)
副組長:吳 卿(電話15974284921)
組 員:李文昭、袁建光、李釗、李師力、賀仁亮、李勇、陳淼君
職 責
①決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
②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救護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及物資的調動。
③向公安、醫院、教育局等應急部門報告,并保持密切聯系,相關部門人員到達單位后,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④對相關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并做好善后工作
⑤向本單位教職工通報事故情況。
⑥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2.專項工作小組(下設)
①現場防護、疏散引導組
組 長:李師力(電話1380848248)
組 員:鄒欣鴻、保安
職 責:欺凌事件發生后,組長按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求馬上帶領本組人員到現場,對欺凌學生者進行強行阻止,必要時可實行正當防衛。組長按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求馬上帶領本組人員到現場,組織人員疏散未被欺凌的學生,并機智疏散到安全地帶。
②通訊聯絡組
組 長:吳卿(電話15974284921)
組 員:熊威、班主任老師
職 責:欺凌事件發生后,組長迅速按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求馬上帶領本組人員到現場,了解情況,同時向校園欺凌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情況緊急可以直接向“110”報警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傳達事件情況,保障通訊聯絡通暢。
③現場救護組
組 長:袁建光(電話13975881948)
組 員:李慈香、李迎春、陳學梅
職 責:欺凌事件發生后,組長迅速按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求馬上帶領本組人員到現場,對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護,對重傷員應立即與“120”聯系,送往醫院救治。
④心理疏導組
組 長:吳卿(電話15974284921)
組 員:李志艷、袁春龍
職 責:欺凌事件發生后,組長迅速按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求馬上帶領本組人員到現場,對相關人員進行心理疏導,安撫情緒,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⑤善后工作組
組 長:李文昭(電話13787083777)
組 員:彭琳、萬紅梅
職 責:欺凌事件發生后,組長迅速按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求馬上帶領本組人員到現場,對受害學生及其家屬進行慰問,做好善后工作,妥善處理好相關問題。
二、校園欺凌事件報告、處理程序及措施
1.教師發現欺凌事件時,應立即上前制止,巧妙周旋,在保證學生安全的情況下,派人通知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
2.學生發現欺凌事件時,無能力阻止時,應立即報告與他最近的教師,由這名教師負責按上條處理。
3.可直接撥打組長電話13707480108(無能力阻止時)報告。
4.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接到通知后,安排現場防護、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現場救護組、心理疏導組、善后工作組迅速到達現場,按各自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5.協助有關部門對受害者進行救護,安撫受害者家屬情緒等,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
6.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和工作組成員及教師要積極參與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對學校出現的校園欺凌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對欺凌事件反映遲緩,故意推脫、懈怠而導致校園欺凌事件進一步擴大的,學校將嚴肅處理。
三、其他事項
凡學校教師,必須積極參加與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對學校出現的欺凌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對欺凌事件反應遲緩,故意推脫,懈怠而導致校園安全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學校將對該教師嚴肅處理。
湖南師大附中
2018年7月